请大家看看这两个商标怎么回事
20类的 5700106和 5495967。 前者申请日期在后反而公告在先[发帖际遇]: fatbee不小心中招,买了一瓶“康帅傅”矿泉水,损失石头2块。
这有什么奇怪的,正常现象! 正常的很
就是同一个申请人同一天申请的两个商标审判相差时间还很远 问题是这两个标近似。 后面都公告了,前面的还没审。 如何体现注册在先原则? 啊 不会吧 这个情况。。。 是不是出错了啊 个人觉得,两者最大的区别是,一个是由北京的代理机构代理的,一个有东莞代理,商标局应该有自行决定商标审查顺序的权力,并不一定日期在前的先审查;另外,注册在先应该是指同一商标,相近似的不算在内,同时商标审查员在审理过程中并没有发现两者近似,所以就造成了这个情况。 6# 342434469
厉害。佩服。兄弟您就是商标局里的工作人员吧? 7# fatbee
我也就胡乱说说,你也就随便听听,我自己都不敢确认... 想看看后续结果。。。 我觉得两个商标不近似,后面比前面申请的审查要快点不奇怪啊。但我发现在另外一个问题,1428804和5495967两个商标是同一家公司申请的,为什么后面的被驳回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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