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商标注册成功,你有什么看法呢?
今天在查询商标时无意发现这样一个商标“5805826”“粤汕+YUE SHAN”做食品的,已拿证了。注“粤”----是广东
“汕”----一般是指“潮汕”或汕头地区。
虽商标审查标准说到“商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区划的地名的简称组成,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等特点误认的,可以注册。但是我一看就觉得这不是直接表述产品生产地的吗?在我们广东大家都知道汕头是生产食品最多的地方。像这种情况他注册了,那别人如果在包装上打上”广东汕头“是否可以?我给一个客户看了,他说商标局乱来的。
本人看法,像这样的商标,商标局就不应该给他过的,你觉得呢?
这个商标注册成功,你有什么看法呢?
[发帖际遇]: 小小冯生参加商标大会并作重要演讲,奖励石头2块。
粤汕好像还挺难直接联想到广东汕头的吧。当然如果有充分的证据显示,广东的消费者很容易这么联想,还是可以提出撤销。退一步说,即使他们注册了粤汕,也绝不会影响别人合理的使用广东汕头这一地理地址的。 我认为这个是可以成功的,如果是两上省名的简称就无法成功,比如粤滇 可能审查这个商标的审查员对广东地名及汕头的特产不熟,以至让这个商标侥幸通过;P 个人认为这个商标显著性挺弱的,尤其在广东来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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